按,妹、娣、履、征、吉协韵,故这样标点。(自下而上)第一位,阳爻:嫁女,用她的妹妹陪嫁。瘸了条腿能走路。征行,吉利。下卦兑为少女,为“妹”;初爻在下,有“娣”象。然此爻失应于四,幸阳刚得位,故“跛能履”。“跛”而“能履”,故“征”行则“吉”。
九二:眇(miǎo)能视 。利幽人之贞 2 。
眇:瞎一目。
幽人:可指幽居、幽闭或幽囚之人。第二位,阳爻:瞎了一只眼睛,能看见。利于占问幽隐之人的事。本爻位不当,体兑,为毁折;又体离(二至四爻),离为目、为明,故“眇能视”。九二阳刚得中,与上卦中爻六五刚柔相应;五体坎(三至五爻),为陷坑,有幽囚之象,故“利幽人之贞”。
六三:归妹,以须 ;反归 2 ,以娣。
以:连同。须:通“嬃”,姐(《今注》)。
反归:被遣回娘家(《通义》)。
按,妹、归、娣协韵,故这样标点。第三位,阴爻:嫁女,用她的姐姐陪嫁;被遣回,再用她的妹妹陪嫁。用姐姐作陪嫁为不合礼法,因而被遣回,结果仍以妹妹作陪嫁。下卦兑为少女,三居兑终,有“须(嬃)”象。六三以阴居阳,不中不正,且三、上敌应,故有此被遣回的“失礼”现象。《象》传曰:“‘归妹以须’,未当也。”即指此。